随着居民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家政服务作为一项新兴服务项目越来越受到众多家庭的青睐,“一嫂难求”的现象在众多城市比比皆是,也因此吸引众多从业者加入了家政服务的大军中,家政服务在吸纳就业、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方面都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据国家商务部网站《中国家政服务业发展报告(2014)报告》显示,从全国范围来看,2013年。全国共有家政服务从业企业60多万家,有1800万人在从事家政服务工作,并且从业人数的增长速度快于全社会就业增速21%。家政服务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能够吸纳大量的就业人口,在全社会就业总量中起到了积极的带动作用。家政服务的就业渠道可直接和间接改善全国近5000万人的生活水平,为成千上万就业者提供了就业便利;作为生活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家政服务业在刺激消费、拉动内需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也为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家政服务业已经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受到社会的关注。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依法治国是一项从中央到地方,从地区到行业,从立法到执法、司法、护法、守法、学法的系统工程。应上下呼应,左右协调,前后衔接。鉴于家庭服务的特殊性,家政服务员、家政公司、雇主三者之间缺乏统一的规范和管理,并缺乏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导致矛盾时常出现,如何解决类矛盾以促进行业发展成为行业所面临的重大问题。在如今整个国家倡导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家政服务行业理应顺应潮流,应时而上,统一规范,完善法律法规,实现整个家政服务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但是,我国的家政服务毕竟起步较晚,在行业自律、运行规范等方面都存在诸多的问题,也因此导致行业内各种纠纷不断,比如服务员的劳动合同、服务纠纷等等,主要表现在点:一是雇佣员工制度不合理。目前,家政服务业雇佣员工的方式有中介制和员工制两种。中介制在管理上相对简单,企业为员工承担的成本低、企业经营风险小。所以采用员工中介制的家政服务企业较多。但是,中介制的家政服务员与企业往往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也不为其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员工权益无从保障。员工流失率很高,不利于行业长远发展;二是争议处理体制不完善。家政服务员的雇主是由家政公司找的。家政服务企业将家政服务员介绍给雇士;三者之间的权利关系并没有明确清晰的界定,只能通过家政服务员、雇主和家政服务企业之间协商约定,法律效力低。一旦三方出现争议纠纷,则容易出现互相推卸责任的情况,三方权益部不能得到保障,使得家政服务行业的风险越来越高。第三是在国家对家政企业的管理方面,家政服务业存在“多头管理”。目前,我国主管家政服务业的部门是商务部门,但是,一些地区的民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家政服务业方面也具有一定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存在一些交叉,部门之间管理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是造成家政服务业发展混乱。例如:宁波作为计划单列市,家政服务联席工作小组由宁波市贸易局牵头,而浙江省其他地区都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这导致宁波市家政服务企业在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时,享受政策返还方面障碍较多,对宁波市家政服务企业发展较为不利。第四是家政服务业缺乏标准和法律法规,一方面,由于家政服务业的服务内容较多,不易标准量化,所以企业没有一致的服务标准和质量规范,主管部门对行业监管时存在困难。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并无针对家政服务业的专项法律法规。主管部门在规范我国家政服务业发展时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例如,相关法律规定家政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员之问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不能适用《劳动法》,而其他法律法规也不能很好的解决家政服务业的争议纠纷。
山东省家庭服务业协会会长孔卫东说,近年家政服务行业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需求的加大颇受关注,但是因为行业的特殊性是争议很多的。一个最明显的问题就是家政服务员、雇主和家政公司三者之间关系如何界定,谁是家政服务员的老板,如果说是家政公司,家政公司很有怨言,这个责任承担不起,因为家政公司没有能力承担起家政服务员的各项责任,无法为家政服务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就是个很大问题。第二服务员在雇主家出现了损害雇主利益的行为时,在责任的界定方面存在很大的难度。如果说雇主是家政服务员的老板,雇主似乎也有一肚子的怨言。所以责任界定是目前行业内律法所要急需解决的问题,这也是目前行业内大多家政公司实行中介制度的主要原因。
另外,许多雇主对于服务员的要求已经不再仅仅停留在打扫卫生、做饭、简单带孩子这样的要求,对于服务员的职业素养诸如早教、理财和社交礼仪等方面也开始变得高端起来,但是目前的行业现状却阻碍了行业的发展。
深圳中家家政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艾晓雄说,从事家政服务已经18年了,每年都有雇主、服务员之间的纠纷事件,服务员在雇主家中工作出了问题尤其涉及财务经济方面的问题时,雇主就一口认定是从家政公司请的人,所有责任就应该由家政公司来承担,但是一个家政服务员一个月对于家政公司仅仅有几百元的中介服务费收入,根本没有能力承担这种少则几千多则几万甚至更多的赔偿。遇上损失稍大的雇主时,就连打砸的现象都偶有发生。作为家政公司的从业者几乎每天为此忧心,虽然公司运行已经18年,但是仍然是中介制度的服务模式。2013年甚至在深圳曾经出现过一个案例,一个照顾婴儿的家政服务员在雇主家中因为误喂果冻导致婴儿死亡,最终法院判定家政公司赔偿45万人民币,判决书发下后第二天这家小家政公司的老板逃之夭夭,家政公司关门,到现在案子仍然没有完结。我们很期待国家在法律法规方面予以完善,近早结束家政公司夹缝中求生存的尴尬局面。
雇主王先生家中聘用服务员多年,更是一肚子的感慨。找个好的服务员比找对象还难。他说他家找服务员都必须通过朋友介绍家政公司的老板亲自推荐才敢用,家政服务员的人品是第一位的,以前家里确实也出现过他的手表、妻子的项链丢失的现象,但是无凭无据也无法进行追究;记得三年前请了个育儿嫂照顾孩子,一个月后查出腰椎间盘突出需要住院治疗,遇上这样的事情作为雇主自己内心里也很不好受,毕竟在咱家里工作期间长的病,自己的孩子7、8个月确实挺累,再说人家工作也很努力,但是所有药费全部自己承担就感觉太累,家政公司就说他们仅仅是一个中介,不承担任何责任。虽然服务还要用,但是想起这些事情时内心里总有些顾虑,说起服务质量就更不敢有任何要求了,找人这么难,只要有个人用就很幸运了。
家政服务员姜荣说,做家政已经6年了,大概出入过近几十个家庭,如果单单从工作量上来讲,她说没有什么难以承受的,她喜欢孩子,也就很喜欢这份职业,看到孩子时所有烦恼都不见了,但是这份工作最大的思想压力的问题。毕竟工作环境是在人家的家庭中,生活在一起却又不是一家人,关系太近了不行,太远了也不行。有一次不小心打碎了主人家一个从国外带回的碗,虽然自己一再道歉,但是女主人不依不饶,最终是她用工资补偿了碗的钱,她也因此离开了这个家庭。虽然她现在做月嫂,工资收入并不低,但是想起这些事情心里也特别的难过,她认为这也是为什么太多人宁愿找个单位一个月挣1500元而不愿意做家政一个月挣3000元。大多家政公司也只是介绍一个工作,除此以外没有任何关系,我们不过是一个他们派遣赚钱的工具而已,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会保险,任何法律保障也没有。我们所想的也就是挣钱,哪家家政公司给的工资高她们就往哪家去。她家有两个孩子都在上学,家里经济负担重,现在考虑最多的就是挣到更多的现金,至于其他顾及不了太多。
山东省元序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国燕说,家政服务是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的必然结果,一方面雇主有用人需求,一方面求职者有就业愿望,他们两者的结合满足了双方的需求。但是从劳动关系来看,我们国家的劳动法是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状况而制定出的,劳动合同法也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雇佣关系而制定,其中也明确指出不适合于目前的家政服务行业。因此,家政服务公司就无法根据劳动合同法跟家政服务员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无法实现为她们缴纳社会保险。家政服务员的社会保障需求无法得到保护,比如社会保险的缴纳、工伤的申报、工作时间的界定等等,一旦保障体系没有服务员对于家政公司也就缺乏应有的企业归宿感,就只有谁家给定的工资高就往谁家去的流动状况,一方面不利于管理,一方面造成了家政公司之间乱要工资的现象。其实对于行业发展是非常不利。
山东财政大学人力资源教授窦大海说,在劳动力市场来看,家政服务员是个非常庞大的社会群体,特别对于就业困难的大龄女性。从我国来看,国企下岗职工、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人数众多,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人数还会继续增加,而经济发展所能容纳的就业机会却相对不足,就业形势相当严峻。伴随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显著提高,人们对家政服务的需求将逐渐增加,必然要求社会提供形式多样、质量可靠的家政服务,家政服务业就成为实现就业的新领域。发展家政服务业至少可以为国家提供上千万的就业岗位,因此,家政服务业将成为促进就业、发展经济的一个新的重要增长点。但是实现服务员的体面劳动是目前全社会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首先,引导教育,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劳动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家政服务工作是直接造福于人的劳动,家政服务员和其他职业一样都是受人尊重的职业,人的社会价值的体现不在于你从事什么样的工作,而在于你的工作是否有成就,是否得到他人的承认。整个社会都为家政从业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空间和环境,使他们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理解,怀着愉快的心情努力工作,在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和作用,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二)加强对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家政服务行业的发展对家政服务员的综合素质提出更了高的要求,既要有理论知识的培训,又要有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更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培训,这些内容都应是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必修课程。(三)构建制度化、规范化的家政服务公司管理体系。家政服务公司要想做大做强,必须要实行企业化的管理,要有高水平的管理人才队伍,更要有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四)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规范家政服务业各项法律法规,由于家政服务业尚处在初始发展阶段,许多方面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希望政府尽快出台相关法律规范,加大扶持力度,以保证家政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山东大嫂是山东省影响力较大的家政服务品牌,其项目总监万忠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已经10年了,山东大嫂从事家政服务已8年多,一开始他就试着按照员工制的方式对服务员进行管理,2009年他在济南为家政服务员缴纳了缴纳工伤和医疗两项保险,但是曾经出现的一个案例让他只好放弃纯员工制的想法,一个员工在雇主家中跌落楼梯受伤住院,之后工作人员就按照工伤申报的流程对这个医疗事件进行了申报,但申请过程中遭到了工伤鉴定部门的拒绝,理由是国家规定工伤申报条件是必须要有两人以上证人证言才能实现,并且两个证人间无亲属关系,但是服务员在雇主家中是无法满足这个条件的,也就是说即使交纳了社会保险,工伤申报也无法实现,服务员的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他说他也遇到过非常苛刻的雇主,甚至也有过砸场子的现象,但是他很理解雇主,作为一个家庭仅仅招聘一个服务员,如果出现了家庭损害行为是让人难以接受的,毕竟一个家庭的承受能力还是有限的。
依法治理国家,依法治理行业,家政服务业作为一支新型服务大军已经来到社会面前并且已经变得不可替代。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二胎政策的放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家政服务需求会越来越旺盛,家政服务的市场也越来越大,对于法律法规的完善更加的渴望。我们希望此次论坛能够引起更多社会人士对家政服务业的关注,把这个至今仍游走在法律边缘却又必须存在的家政服务行业拉进国家法制治理的轨道中来,尽快出台适合家政服务行业的法律规范,完善各项制度,让这个行业实现健康发展,让民生变得更有保障。